近期參與 BNO 平權運動,感觸良多。從傳單設計到群眾反應,一路走來,既見熱忱,亦見挑戰。 首先,衷心感謝 Scottish Hong Kongers 的傳單設計,其精美與用心可見一斑,將 BNO 的前世今生清晰呈現,足見團體的投入與專業。此外,Britons in Hong Kong 的參與也令人欣慰。這個早期關注 BNO 議題的團體,成員多為九七前已心繫香港命運的港人,如今雖有耆宿退居幕後,但其精神與經驗,對當下平權運動而言,意義非凡。 平權一向不是鎂光燈下的焦點。九七後,早有一群有識之士為...
世界時局
心理學中,人際吸引力是一個饒富興味的課題。其中一個重要的理論指出,人們更容易對與自己相似的人產生好感。用學術理論來闡釋,便是所謂的「相似性吸引力」(Similarity-Attraction)效應。此效應認為,人們會下意識地尋找與自己擁有相似特徵、價值觀、信念、興趣甚至背景的人,因為這些相似之處能增強自我肯定,降低溝通成本,並創造一種歸屬感。 那麼,為什麼移民難以真正融入異國社會?或許,這並非單純的歧視問題,而是新移民與當地居民之間,缺少一份共同的歷史記憶,缺少一份相同的飲食偏好,缺少一份相似的生活經歷,缺少一份流暢的語言溝通,甚至缺少一份相近的種族外貌。 這些缺失,如同無形的隔閡,阻礙了彼此的理解與融合 自古以來,要在異鄉闖出一片天,絕非易事。正因如此,才有「衣錦榮歸」的說法。身處異地,沒有人脈,缺乏經驗,一切都得像初生的嬰兒一般,從頭學習、摸索。稍有自滿之心,不夠謙虛好學,便可能碰得一頭灰,難以立足。 在我們的認知中,「老華僑」是指上一代從我們熟悉的家鄉,不遠萬里、漂洋過海來到英國,並在此落地生根的先民。通常,他們在年幼時便已抵達英國,如今即使未滿八十,也已年過古稀。 按理來說,在異鄉,「老華僑」應該是我們在心理學層面上,最為相近的一群人。他們擁有與我們相似的種族外貌特徵,共同的民族歷史記憶,並能使用相同的語言進行交流。 然而,令人感到意外的是,這些「老華僑」卻成了不少BNO簽證移民最不喜歡、甚至有些厭惡的人群。 據非正式統計,許多BNO簽證移民將2021年以前便已定居英國的港人,統稱為「老華僑」。 不過,在「老華僑」與BNO簽證移民之間,還存在著一批長期以來被忽略的人們。他們是在上世紀八十年代至2019年間,因為留學、工作、結婚等種種原因而留在英國的港人。 他們認為自己並非「老華僑」,並非僅僅因為年紀尚未老邁,更重要的是,在身份認同上,他們始終認為自己也是香港人。 他們不理解BNO簽證移民對他們的敵意從何而來,但似乎也不太介懷。因此,我們決定推出這個系列報導,走訪這些「新老華僑」,傾聽他們的心聲。 當我們習慣性地將BNO簽證移民泛稱為「香港人」時,他們也會回應:「我們也是香港人呢。」我們反問,那麼,在這個系列報導中,我們該如何稱呼你們才好呢? 他們笑著說,既然我們稱呼BNO簽證移民為「新香港人」,那麼,他們便是「新.老華僑」。 誠然,BNO簽證移民所走過的路,他們其實早已先行一步。他們的勤奮努力、堅毅不拔以及踏實態度,讓他們在英國各行各業中佔據了一席之地。 他們沒有什麼回流的掙扎,因為他們當初來到英國並非僅僅是付出幾萬英鎊的成本,而是經歷了無數的艱辛,才得以在異鄉獲得與自己並不完全相似的人的認同。這份堅韌的毅力,讓他們早已下定決心,要在此扎根。 聽膩了BNO港人的悲情故事嗎?那麼,就讓我們一起來聆聽這些與我們既相近,又彷彿有些不一樣的「新.老華僑」如何看盡世事。 English...
自2021年英國推行BNO簽證計畫,為港人開啟了一條通往英國的道路,各界對此的討論便未曾停歇。本文將從三個層面觀察現狀:首先,英國商界對港人態度的轉變;其次,近期聯署行動所反映的公共意識不足;最後,港人在英國社會中所展現的三種不同融合樣貌。 一、商界期待與現實的落差 在2021年,英國商界對BNO簽證抱持相當樂觀的態度。由於脫歐後英國需要新的勞動力,而港人普遍給予商界勤奮、具備良好英語能力的印象。 許多BNO簽證持有者也希望能在英國繼續從事原本的專業工作。然而,受到缺乏英國學歷和本地工作經驗的限制,不少人必須從基層做起,甚至轉換跑道。薪資的下降,通常減少三成左右,也讓許多人感到難以適應。 四年過去,我們採訪了零售、建造、法律、地產和餐飲等不同行業的企業,藉此了解他們對BNO簽證持有者的看法。 一些曾聘用BNO簽證持有者的雇主也提到,在聘用後遇到法律問題,需要尋求人力資源公司的協助。 整體而言,與四年前相比,現在的評價較為負面,當初的期望有所落空。然而,任何轉變都有蜜月期,因此需要持續地觀察。 二、國會網上聯署的不足與公民意識的反思 近期一項旨在維持BNO「5+1」居留途徑的聯署行動,反映出部分港人在公共意識上的不足。 這項線上聯署呼籲英國政府維持現行的BNO簽證政策,並且不改變英語能力的要求。然而,最初的回應並不熱烈。 直到7月3日,英國政府宣布修改技術工作簽證計畫,將最低年薪要求提高至41,700英鎊,並要求具備RQF 6級(相當於學士學位)的資格後,這項聯署才開始受到廣泛關注。 儘管聯署的聲勢有所提升,鮮少有港人關注 Lord Alton 在上議院提出的邊境安全、庇護及移民法案修正案,這項修正案試圖將BNO簽證計畫納入法律之中。 更甚者,有人公開在網路群組中鼓吹灌票,希望達到十萬人聯署的目標。...
常有人問我,英國和香港的法律體系有什麼不同。香港沿用英國法律,很多方面確實很相似。但最大的區別,其實在於法官的態度。我之前在YouTube頻道上聊過英國和香港家事法庭的差異,這次想談談刑事法庭。在我處理的案件中,不知是巧合還是法院真的缺人,常常發生在開庭前一天,法院才通知說沒有足夠的法庭,搞得律師和事務律師都得在法院乾等。更常見的是,因為檢察官的時間安排不足,導致審訊延期。有經驗的律師都知道,去法院得帶上一整天的工作,因為你根本不知道要等多久。一開始我還問其他律師,法院在前一天下午四點五十二分才通知我們說沒法庭要延期,那我們已經到了那個城市,客戶要付的律師費和雜費,如酒店、交通和停車費,法院會賠償給客人嗎嗎? 當然是不會。法院的邏輯是,被告要麼用的是法律援助律師,要麼就是有錢請私人律師。反正不管怎樣,法院都不用考慮被告的經濟狀況。 這就像我這三年多被香港人「洗禮」過後,我開始明白一個道理:不管你有錢沒錢,你的狀況不是我造成的。別用經濟困難當理由,要我提供免費法律諮詢,我不欠你什麼。也別跟我說你財力雄厚,說先免費提供意見,之後一定會給我好處。我不跟小氣刻薄的人打交道。所以無論對誰,我都會說要有基本尊重-我的六十秒跟你的一樣寶貴。憑什麼要我把時間浪費在你身上?口袋深淺固然重要,但更重要的是,把錢和時間花在值得的人和事情上。 就像英國法院一樣,不該因為當事人請的是法援律師還是私人律師,就覺得時間不值錢。如果英國政府能聽到,我真想問你,為什麼花二十億英鎊援助烏克蘭,卻不撥出十份之一來改善英國法院的運作?你知道有多少律師認為法院的資源真的非常不足嗎? 覺得請私人律師的人都是有錢人,就可以浪費他們的時間,這根本是另一種仇恨富有人家的心態。而仇恨財富,就是貧窮的開始。 就算客戶不介意這些不必要的訴訟費用,但律師的時間本來可以好好利用,這樣真的是對社會有貢獻嗎? 現在這個社會,對富人的批評已經夠多了。真不知道是哪個心腸壞的人,創造出窮人有情有義,富人就看不起人的假象。現實世界明明就是,性格好、有品德的人更容易成功,更容易累積財富。所以社會真的不該再懲罰那些願意付出的人。 人類最初靠狩獵維生,就算資源再多,也不會無償分享,才產生了物物交換。這樣才產生了經濟社會,進而推動社會進步。我們應該反思這個所謂的大愛社會,到底是在為失敗者找藉口,犧牲真正努力而成功的人,還是真的有包容,但卻忘了成功人士也是社會的一份子? English Version: The imbalance of justice fueled by resentment...
Reality of things are often ironic. After Renaissance, the Reformation and finally Modernism and Postmodernism, we have...